• 2008-04-18

    2008-04-18 | Tag:

    竟然进球了...

    还真是意外的惊喜哦..

    不过对手实在是太上不了台面了

    需要反思..

     

  •                                                   警察的作用

                                                               ——《通天塔》观后小感

     

    纵观整部影片,导演着重叙述的是各个不同地区的人们的不同的遭遇,说实话,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能很好地理解《通天塔》这部影片想向我们表达的主题,要我向别人一样总是去跟上帝探讨一下问题也挺有难度,毕竟我是无神论者。感觉总是有一点捉摸不透,所以,要写这篇影评,从电影内容的角度,实在是很难下笔。只好从一个自己比较有话说的角度来阐述一下观点了。

    我注意到一个这样的细节,电影中警察出现在镜头的次数是十分多的。在摩纳哥,警察要去追查所谓的“恐怖分子”;在墨美边境,警察的盘查;在日本,警察对千惠子家庭的介入调查。而,人们在面对警察的出现的时候,首先的共同的反应都是惊慌,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为什么代表着社会正义执法的象征的警察,在人们眼中竟是一个如此可怖的形象呢?

    影片中,警察队长为了盘问出枪支去向而对那个老人所实施的暴力行为让我一直难以忘怀,我实在无法接受,一个没有违法的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被如此的践踏。可是,让我们更难以接受的是,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中这种事情也是时常发生啊。警察拥有着可以说是“无法无天”的权力,仅仅被曝光的警察虐待嫌疑人的事件就数不胜数了,更遑论还在黑暗中进行的一件件无法无天的行为。

    一直以来,我都很赞赏在美国的那个著名的“沉默权”。

    一直以来,我也很赞赏这样的一句话——“比起人民的违法行为,政府的违法行为带来的伤害要大太多了。

    在一个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的社会里,我们不应再让警察扮演过去那种高高在上,无法无天的角色了!他们是人民的公仆、执法者,但也就仅此而已。

    人们为什么“谈警察色变”,因为“警察”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黑暗”的符号。当然,这种黑暗带有的贬义是有限的。可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到警察局,你就要做好接受警察们某些“不正当行为”的心理准备。

    行政权的扩张,带来的就是警察权力的不断扩大,而这种不断扩大在我看来是很有害的,因为担任警察职务的人并没有使用这些比较大的权力应有的资格,在他们手里,权力更有可能带来的是破坏而不是建设。

    好像离影评的感觉有点远了哦,不过请谅解,实在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警察的作用,在我看来,就应该是司法的协助者,这样,也很有助于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当然,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他们也应当是主力军。可是,应该特别强调的就是一个“度”的问题,绝不应赋予他们那么大的权力。

  • 2008-04-17

    2008-04-17 | Tag:

    明天就要比赛了....

    磨刀霍霍向猪羊....

    我们班竟然成了公认的超级热门..呵呵

    这几天因为英语的插入

    生活再次陷入无趣与茫然中...

    祝我快乐...

    快点搞定那该死的英语!

  • 2008-04-13

    2008-04-13 | Tag:

    无奈的日子里突然传来了一个令我比较兴奋的消息

    终于能踢球赛了

    比较期待的

    希望不要向上次那样搞乌龙

    一定要雄风不减当年!!

  • 很失望 - [夜晚]

    2008-04-12 | Tag:

    很失望...甚至可以说很痛苦...

    真的...不是夸大...是痛苦........

    在与爸妈的商讨中....我还是妥协了....

    今后的两个月...我要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他妈的垃圾狗日的四级英语考试中!!!!!!!!!!!!!!!!!!!!!!!!!!!!!!

    难以想象要我放下手中的书籍...

    难以想象要我抱着一本垃圾单词书...每天重复着背单词这个天杀的行为!!!!!!!!

    为什么理想与现实总是差距如此之大??为什么我要像那些只知道通过一门门考试拿到一张张证书的人一样,为了一门对于我来说既无兴趣、在目前看来对我以后实在用处不大的东西而浪费大量的宝贵的时间???

    我痛恨英语...已经可以说是苦大仇深了!!!!

    因为它....我要放弃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东西

    为什么要学英语......也许这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为什么不让那些有兴趣有必要的人才去学这门垃圾语言..为什么要如此剥夺我的时间浪费到如此无用的东西身上............

    从明天开始...要很长一段时间不能看书了...心里真的很酸

    尽管我知道....爸妈都是为我好的。

    要怪就怪这该死的他妈的制度吧!!!!!!!!!!!!!!!!!!!

     

     

  • 2008-04-09

    2008-04-09 | Tag:

    可以说..在这次火炬传递之前

    我是完全没有预计到期间会有这么多的变故和波折的

    很明显..我们所认为的

    意识形态对立已经淡化的想法是错误的

    意识形态的对立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合作和消除阿

    政治这东西真复杂..

  • 许霆案重审后的一些思考 - [白天]

    2008-04-06 | Tag:

    看了许霆案重审之后的众说纷纭,法学界普遍感觉这个判罚轻了,而民众却大部分感觉这个判罚重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新浪网进行的一次调查——你是否能接受这一判决结果? 截至4月2日,共有9682人参加,其中8005人表示不能接受,许霆应判无罪或更轻的徒刑,占答卷总人数的82.68%

    很无奈,当我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同时我也感到十分的难以理解。在我原本的想象中,法院这次为了民意做出了如此大的让步,为什么我们的民众还如此的得寸进尺。

    其实,当我在看到许霆的父亲在判决之后高呼对结果不满意,要继续上诉时,我的反应是这个人是一个小丑,不知好歹的小丑,不过我得承认,我这种反应带有很多的主观的个人的情感因素,不是理性的。

    我无意去讨论许霆案到底是司法的胜利还是民意的胜利,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没有没有定论的。

    我仅对司法和民意之间的关系发表一些我的看法。

    我们不应也不能否认民意对法律的要求的重要性,即使这些具体要求有时过分或感情化。用苏力的一句话来说,如果不正视民意,审判机关就会失去其合法性,以至于最终失去其独立性,法律活动有甚至必须以放弃一部分独立性才能获得更多的独立性。

    而问题就在于,既然我们承认了民意对法律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应该在多大的程度上在法律的结果中反应民意呢?

    我认为在这个法律与民意的博弈中,法律应该在原则上坚持其权威性和稳定性。因为民意而酌情量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实质正义是有必要的,但是切不可因此而让法律变成民意的奴隶,切不可因此而根据民意随意改变原有的法律!

    如果过分强调社会舆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更有可能是给具体的审判人员造成压力,结果将法律问题道德化、政治化,法律的运行变成隶属于政治和道德的活动。这是苏力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说过的话,现在用许霆案来作对照,不得不说苏力的这个说法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许霆案闹到了现在,早已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了,早已脱离了法律所能控制的范围。许多人都已将这个案件看成是国家与民众的博弈了,这样一个政治的问题,却要我们的法庭来给它定一个胜负,着实是为难了法律人。

    在梁治平的《法辨》一书中有一篇文章专门对希腊法进行了研究,该文从苏格拉底之死详细阐释了古代希腊法的具体适用。从该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代希腊法就是一种纯粹的根据民意进行的判决。可以说那是“绝对民主”的典范,可是,古代希腊法却早已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而不像罗马法一样发扬光大,成为现代立法的基本依据。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梁治平给的答案就是因为希腊法的不确定性。我们说民意如流水,也就是说民意具有像流水一样的可变性和不确定性,试问,以这种不确定的标准来作为我们的审判准则,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鉴于这样的原因,我对那些认为许霆案体现了民主,并因此推出民主才是真正的法治的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

    至于在该案审判结果出来之前,有关领导纷纷出来发表各种“高见”,虽然我也很反对,但我倒是能比较理性地接受这一现象。在这里不想多讲这个现象,不过,我觉得不能一味的用一些西方社会的标准来要求我们的司法机构和官员。中国“官本位”的历史实在是太过源远流长了,要我们的行政官员们自觉地袖手旁观,难!说不定在这些官员看来,他这种行为是为民请命呢。

    要改变一种制度很容易,要改变一种文化却实在太难了!

    最后谈一谈量刑的问题,老实说,乍一听到是5年,我的反应也是:“怎么这么少呢?”

    在我看来,5年与原先的无期徒刑实在是相差太大,让人一时有点难以接受。可是,后来看了一下舆论的主要意见,都表示比较能接受这个判罚,甚至还有的认为这个判罚还是重了,我就释然了。

    我试想了一下如果法院的判决是10年的话,结果会是什么呢?应该是法律人士都比较能接受,而民众则是一片反对之声的吧。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是又一次要群情激昂了吗?这种现象是我们的政府和领导们愿意看到的吗?

    在领导看来,安抚民众的意义绝对是大于许霆得到应有判罚的意义的,所以,我猜想,最终的判决不一定是法官的判断,而是糅合了一部分领导的意见而形成的判决。波斯纳在《法理学问题》中有这么一句话:“在最为疑难的案件中,政治因素,有时是社会理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一点可以表述为,在法律中,后果从来都不是无关紧要的。如果后果相当严重,后果就会左右司法决定。”

    在美国这样一个法治发达的国家尚且是如此,我们的法律人士们就请不要过分的为一个法律乌托邦而争论了,尽早回到现实吧。要法官据理力争,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我看不出这样对该法官会有什么好处,为了一个许霆而放弃自己的前途吗?

    最后还是用一句波斯纳的话来做这篇文章的结尾吧——“一个运行很好的法律制度却总是涉及到真理和稳定之间的利益交换。”

     

     

  • 2008-04-05

    2008-04-05 | Tag:

    好不容易...迎来了阳光

    有点不想去上自习..就呆在宿舍里放纵一下

    惰性这东西还是始终存在的

    我需要压力!!!

    耳边响着的是penny的新歌..感觉还是不错的

    最近又爱上了听歌..虽然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看书的效率

    昨天出去提前过生了..第一次晚归..尝试了爬墙的感觉

    生活最近很平淡..十分平淡

    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未尝不是一种享受

    比较同情我们的y2k同志...貌似他空虚得快要死了

  • 2008-04-01

    2008-04-01 | Tag:

    感觉自己最近几天似乎有点松懈了

    这是很不好的兆头

    要对自己狠一点

    不能找借口!!!!!!!!!!!!

  • 奇怪的感觉 - [夜晚]

    2008-03-26 | Tag:

    时隔将近一年..

    为了准备一下四级考试..

    终于再次做了一张英语周报

    做完了之后..对答案

    感觉却是相当麻木...

    错多少都没什么所谓的

    忽然想起了当年和++一起做周报的情景

    会因为比她对多一个而高兴上半天

     呵呵

    呵呵